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郭丽绚等同志聘任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委创投公司党委,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各组团办公室: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的通知>》(宜办字〔2019〕10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聘任:
郭丽绚同志为宜春市锂电产业研究院一级主办,杨辉军、周梓楠、高鹏、李春涛、邓蓓、戴泽桦、彭桂香、黄兆凯同志为宜春市锂电产业研究院二级主办,聘任时间从2022年4月起计算。
郭丽绚、杨辉军原聘任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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