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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宜春经开区“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榜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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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版)》(宜区管办发〔20233号)科技发布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申报通知后,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共遴选出5个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榜单(附件1),现面向省内外公开发布,诚挚邀请省内外优势科研团队踊跃揭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条件

本次发布的榜单,省内外符合条件且具有研发能力的创新主体均可主动揭榜,经专家论证及技术需求企业(以下简称需求方)与揭榜方对接并达成合作协议后,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任务,项目研发经费由需求方提供,财政资金给予相应研发费用补助,按照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进行管理。

揭榜方无注册时间、地域(省内外均可)等限制条件,揭榜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揭榜单位应同时符合揭榜的共性条件和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

(一)共性条件

揭榜方主要为省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需求方提出的任务目标。

3.能提供攻克关键技术的可行性方案。

4.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需求方进行转移转化。

5.揭榜方不得与需求方存在隶属关系、股权关系、关联交易等。

(二)个性化要求

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具体详见榜单信息(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揭榜方、需求方应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2.揭榜申报书中的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要求的研究内容。

3.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4.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各方须签订联合揭榜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人负责制。在坚持张榜和揭榜有效分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需求企业的保障作用,在需求企业中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人,主动跟踪服务揭榜攻关全过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揭榜方提出的技术路线调整、项目人员选配、经费开支使用等方面问题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揭榜流程

1.揭榜申请。符合条件的揭榜方,经与需求方对接、协商,达成初步或正式合作后,提出揭榜申请,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并按要求向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

2.揭榜论证。科技组织同行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和论证,必要时可以对需求方和揭榜方进行实地考察,形成项目论证结论。

3.立项签约。拟立项项目经区科技分局审议、公示和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由区科技分局组织揭榜方、需求方进行签约立项,三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需求方、揭榜方分别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

4.资金拨付。揭榜方所需经费由需求方负责拨付。需求企业承诺提供的研发资金支出时限应为立项后、验收前,支出范围要用于研发投入,不应包括厂房建设、装修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且支付给揭榜单位的研发资金不能以固定资产、产品、技术、货物、服务等形式替代。

三、材料报送

揭榜单位根据榜单要求,填写《宜春经开区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揭榜申报书》(附件3),按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项目揭榜申报书Word版,盖章版与附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科技局邮箱yckjfj@163.com。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不需提供纸质材料,揭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2141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客商服务大楼707

  箱:yckjfj@163.com

  话:0795-3668068   18897956240

附件:

1.宜春经开区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榜单汇总表

2.宜春经开区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榜单信息表

3.宜春经开区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揭榜申报书(电子版)

宜春市科技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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