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12日发布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的公告》报名办法及入库原则,现将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初审名单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及附件2。
请初审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到宜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1. 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开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入库报名表(签字盖章);
3.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经办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 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赣证明;
7. 提供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8. 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保证书。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提交材料期限:时间另行通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复审提交材料时间,请密切关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kq.yichun.gov.cn/)。逾期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库。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219办公室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3507959896
冯永杰联系电话:13755876521
本公告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零星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及劳务企业初审名单
附件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零星工程服务企业初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