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8月4日发布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新增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初审名单的公告》,因发现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江西崇驰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报名表打印的纸质版无公章,而邮箱里提交的PDF版报名表上有电子公章,现将江西崇驰建设有限公司录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初审名单中。
2.江西瑾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审名单中只登记建筑工程,现将江西瑾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录入市政工程初审名单。
3.江西博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漏统,现将江西博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录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初审名单中。
4.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设计资质漏统,现将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资质初审名单中。
5.初审名单中河北腾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河南腾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初审名单中江西永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江西昶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7.初审名单中江西宏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江西弘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请2023年8月4日发布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新增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初审名单的公告》中附件一、附件二初审名单内的企业和以上企业,提供以下材料到宜春经开区小额零星工程管理办公室。
1.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开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入库报名表(公司章、法人章、法人签名)。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提交材料期限: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0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库。
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局219办公室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3507959896
冯永杰联系电话:13755876521
本公告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零星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