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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李东等5人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的公示

来源: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1-27 12:25: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仲裁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培训,决定聘请李东、陈雷、李勇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李桂英、辛腾飞为兼职仲裁员,聘期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9年11月27日。现将该情况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4日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95-7203930,通讯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212室,邮政编码:336000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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