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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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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

DH9932110023040501021

诉求标题:

关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提交日期:

2023-04-06

诉求内容: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宝利市场宝利超市旁边的商家,该处一排的商家使用凳子或墩子占用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仅允许在店内消费的人员停车,导致居民停车困难,对此不认可服务对象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处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

来源:

电话

问题类型:

投诉

承办单位: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

状态:

满意办结

回复内容:

接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宝利市场宝利超市旁边的商户通过使用锥桶、凳子等物品私自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经开区五勤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队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投诉地点进行核实。经核实发现附近商户的确会在饭点时分占用停车位,中队执法人员已进行整治并对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收缴锥桶若干。在今后工作中,辖区中队将加强对此类事件的管制,保障周边居民正常出行方便。服务对象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回复时间: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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