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 |
DH9932110023070351563 |
诉求标题: |
关于开具证明的问题 |
提交日期: |
2023-07-05 |
诉求内容: |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其2022年9月份购买新能源汽车,家中安装充电桩需要申请专用电表。但是由于无房产证无法办理,向供电公司咨询被告知需要村委开具证明,村委会目前拒绝开具,并未告知原因,对此不认可,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协助开具证明。 |
来源: |
电话 |
问题类型: |
投诉 |
承办单位: |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 |
状态: |
满意办结 |
回复内容: |
经核查,服务对象非江丰社区户籍人口,之前社区开具申请安装电表证明仅对辖区户籍人口的居民。金园街道办事处与供电部门多次协商后,对所有符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且手续齐全的居民均开具证明,且告知用户用电仅为新能源汽车充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街道已联系服务对象,于7月6日上午按要求核实资料开具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开户申请书。服务对象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回复时间: |
2023-07-07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