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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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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编号:

DH9932110024090928965

诉求标题:

关于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的问题

派单日期:

2024-09-09

诉求内容: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春风路某公司,未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管,对此不认可。服务对象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未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的问题。

来源:

电话

问题类型:

举报

承办单位: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

状态:

满意办结

回复内容: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工单后,2024年9月11日上午就服务对象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情况不属实。该公司设有室内消火栓,配备了4kgABC类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明显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该公司挪开遮挡物品。服务对象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回复时间: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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