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编号: |
DH9932110024090928965 |
诉求标题: |
关于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的问题 |
派单日期: |
2024-09-09 |
诉求内容: |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宜春经开区金园街道春风路某公司,未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管,对此不认可。服务对象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并处理未配备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的问题。 |
来源: |
电话 |
问题类型: |
举报 |
承办单位: |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 |
状态: |
满意办结 |
回复内容: |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工单后,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就服务对象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情况不属实。该公司设有室内消火栓,配备了4kgABC类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明显的问题,工作人员已现场责令该公司挪开遮挡物品。服务对象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回复时间: |
2024-09-11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