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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被判刑! 我市集中宣判5起涉恶案件

来源:宜春发布 作者:宜春经济开发区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4-22 10:12:33

​  4月12日至17日,宜春市两级法院先后对5起3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这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组织的首次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宜春市两级法院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各项制度举措,加强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履职尽责,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共审结涉黑案件6起83人,涉恶案件34起181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2人,涉黑案件重刑率达60.2%。

 

曾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

打砸财物、持刀伤人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曾某(樟树人)纠集被告人孙某武、孙某剑、朱某、姜某以入股土方为由,持钢管、斧头对杨某某车辆进行打砸,事后,被告人曾某分别给被告人孙某武、孙某剑、朱某、姜某每人四百元的辛苦费;被告人曾某纠集被告人陈某刚、胡某等人在樟树市永泰镇聂某某店里,随意打砸店内两台麻将机;因借款纠纷,被告人曾某纠集被告人陈某刚、曾某平、卢某正、敖某持柴刀对受害人刘某车辆进行打砸;被告人胡某因情感纠纷,非法拘禁受害人汪某,并逼迫受害人汪某写下欠条;被告人曾某平因经济纠纷,持柴刀将被害人谭某某左肩砍伤。

  4月12日,樟树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曾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四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熊某等5人恶势力集团:

大肆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案

  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熊某、熊某强、熊某峰、熊某耀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谋取非法利益,垄断丰城市洛市镇打桩、混凝土行业,他们以介绍业务为名,使用“软暴力”多次对从业经营人员谢某等人实施敲诈,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以被告人熊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熊某强和熊某峰为重要成员,被告人熊某耀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4月15日,丰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熊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熊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丁某和等5人恶势力团伙:

强拿硬要、敲诈勒索案

  2014年以来,被告人丁某和、丁某发、丁某平、丁某生、丁某萍等人为了个人利益,互相纠集,组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在万载县潭埠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使用恐吓、威胁、拦车等手段严重破坏了富豪林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故意损毁富豪林场道路、涵管等设施,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敲诈勒索他人钱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月15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丁某和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丁某萍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丁某发有期徒刑四年、丁某平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丁某生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

朱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

聚众闹事、欺压百姓案

  2013年以来,宋某担任江西省万载茂林油茶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基地负责人,其以茂林油茶基地招募“护林员”“监工人员”的名义,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朱某牙(已追诉)、朱某、宋某牛、周某永、梁某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以维护公司利益为由,在万载县双桥镇、三兴镇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肆意欺压、残害百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月15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永、梁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宋某牛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

郭某等9人恶势力集团:

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案

  被告人郭某、徐某、洪某共同出资在赌场放高利贷谋利,为防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被告人郭某、徐某纠集被告人洪某清等七人通过暴力进行讨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郭某、徐某为首,被告人洪某、刘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4月17日,靖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某等9人恶势力集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九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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