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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1年宜春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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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对标2021年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区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全面等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与全市政务公开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1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工作目标

  公开范围更加扩大,让群众看得见

  政策解读更加精准,让群众容易懂

  互动回应更加快捷,让群众方便办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公文发布管理。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承办的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正式公文,须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各单位还要对以往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本单位文件台账,按要求报送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统一公开。

2.完善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3.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

  (二)提升解读回应互动能力

1.把握政策解读标准。要持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惠普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进行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优化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设置,着重展示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

  3.优化回应互动功能。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开发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宜春经开区微信公众号询问渠道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简易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并发布本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重要涉企、涉众政策应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四)深化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1.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2.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与金园街道、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管委会办要强化统筹指导,制定通用标准目录模板指导金园街道、各社区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财政局、金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供电中心、供水客服中心、生环分局等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细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优化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方便民众日常就医。全面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2.细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规范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网”“信用江西、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3.细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4.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管委会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乡镇和社会延伸。

  5.细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六)强化平台建设工作保障

1.提升网上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据开放等功能均衡、融合发展。优化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

2.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

  3.加强工作保障监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细化本单位全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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