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7号)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办的直接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在领导班子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查信息公开工作,在党政办公室落实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机构、人员、职责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开发区实际,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并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加强了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组建完善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通讯员队伍,通过建立QQ工作群,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收集的广度与深度,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整理发布。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一是建立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批发布机制。开发区各单位凡需在网上发布信息,均需填写《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二是召开信息宣传推进工作会。7月,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对2014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对2015年信息宣传工作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并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拟上报的信息,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把好关。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外,还通过《江西日报》《宜春日报》和宜春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促进社会公众对开发区建设与发展的了解,扩大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的宣传面。四是对于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受理,稳妥处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邀请市委办、市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到开发区,就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如何提高信息采编质量作专题辅导,同时,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请教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和技能,组织通讯员队伍通过自学的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利用开发区网站和《快讯》,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目前共设有园区概括、组织机构、新闻中心、专题报道、投资指南、政务公开、企业之窗、网上办公等8个主栏目,以及开发区简介、园区新闻、区外动态、报道转载、主题活动、领导之窗、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风采、公众投诉、便民服务等20多个子栏目。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原则,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开发区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把事关人民群众和广大企业经营者切身利益的事项更多纳入公开范畴。2015年,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52条,通过《江西日报》《宜春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48条,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招商项目、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开发区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5年,开发区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信息需要进一步公开。二是由于开发区工作繁忙,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身兼多重工作任务,以致政府信息公开有时未能按要求及时更新。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1.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开发区实际,组织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尤其在“三公”经费、便民利民举措、行政审批流程、政策文件解读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满意率。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进一步加大民意诉求关注力度。搭建并完善网上群众申诉平台,并结合日常信访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提供顺畅的政民互动渠道,并加大力度及时解答和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