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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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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电子版可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jkq.yichun.gov.cn/下载。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客商服务大楼921,电话:0795-3668066,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工作体系,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1年,我区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3378条,公文11件,规范性文件4件,政策解读7件,其中重要文件解读4条;开展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举措意见征集4次;处理问政江西你建言、我来办等网民留言12条,按时办结率达100%;办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2144件;我区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宣传我区重大行政决策2次;发布营商环境红黄榜”12 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区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数量9件,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有关规定,完成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制度、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审核发布,要求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先审后发,

严格落实《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1年,宜春经开区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及信息引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14件,废止的33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国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进行改版升级,完成子栏目的填充、页面标签规范化设置、索引号规范使用、各类标志标识悬挂、域名规范使用、IPV6改造等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宜春经开区在20217月增加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0万余元,用于网站建设、政务公开第三方监测等工作,大大提高了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健全体制机制。2021年,先后出台《宜春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宜春经开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宜春经开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底绩效考评系统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我区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2次,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3次,参训100余人次。同时邀请第三方平台公司为各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信息收集、信息撰写、后台上传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3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05.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作,也是管委会一直常抓不懈的重点任务。下一步,继续加强与第三方公司的合作沟通,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不断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2.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加强。完善管委会政策文件解读机制,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意识,继续探索利用第三方的技术资源,增加视频解读、图片解读等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3.公开形式及公众参与度有待加强。下步将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下企业及邀请公众参与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样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124

宜春经开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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