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创投公司,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各组团办:
《2022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4日
2022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和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和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
(一)加强数字经济信息公开。围绕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及时、规范做好相关政策的草案说明、意见征集、发布、解读和执行效果评估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区着力构建“4+2+N”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主动公开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金融科技等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情况;集中公开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权威发布有关数字经济特色优势和未来产业指导目录。(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招商服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各组团办、区科技分局)
(二)加强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加大受疫情影响相对较重企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情况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及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企业反映投资审批等营商环境问题的办理、反馈、公开机制,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区营商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招商服务局、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局、各组团办、区税务局、区市监分局)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企业期盼,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要加强“10+5+N”重大在建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发布力度,提升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度,倒逼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表、项目化、责任人”的要求顺利推进。要着力紧盯我区锂电新能源等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情况,做好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等信息发布工作。要以“领导+部门+特派员”网格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助企纾困解难工作信息发布力度,确保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要加强大学生、农民工等相关群体就业创业信息发布,做好稳岗就业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务求以发布信息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奋力实现“强攻二季度、确保双过半”目标,不断推动扩大全区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创投公司、区招商服务局、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区住建局、区经发局、各组团办)
二、紧扣社会民生,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四)规范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我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权威发布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级信息准确、口径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办,责任单位: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办事处)
(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加强财政预决算和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公开。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碳排放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民生领域、河湖长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金园街道办事处、区生环分局)
(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参照规章集中公开要求,在我区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我区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及时发布。(牵头单位: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三、夯实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七)专业化加强平台运维。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确保我区官网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在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区官网集约化改版工作,进一步强化内容管理,提升专题专栏建设水平;10月底前,我区官网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强化微信公众号建设和监督管理,加强我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八)多样化开展政策解读。注重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比例。2022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群众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解读率达95%以上。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公开发布单同步起草、同步审签。综合采用视频解读、图文解读、区领导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和工作连续性。(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九)拓宽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务实推进我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我区行政服务大厅、金园街道办事处建立政务公开专区,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前公示、决策执行、管理过程、服务内容及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回应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探索开展互动式政务公开活动,就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信息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加强政务公开专区查阅点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区行政审批局、金园街道办事处)
(十)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涉区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回应工作机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以“12345”热线、“营商环境”热线、“营商环境红黄榜”“企业网格化服务”等为抓手,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规范群众企业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等全流程办理标准,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般性问题在3日内答复完毕。区行政审批局每半月要在我区官方网站“回应关切”栏目梳理更新“12345”热线群众办件回复情况,尤其是重点公布共性问题和普遍疑问。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管委会办)
四、围绕筑牢基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十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事项标准目录,重点公开政策和执行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十二)探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社区延伸。加快建立完善金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建设,探索建立《居务公开基本目录》,做到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金园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当年涉农补贴信息公开工作,以社区为单位,每年年底前通过社区公开栏公开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社区供群众查询。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现场解答、电话问答等工作,方便群众理解、参与和监督。(责任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十三)有序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区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办事处、区生环分局、区供电中心、区供水客服中心)
五、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十四)压实目标责任。我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定期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对照今年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提升。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
(十五)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挑选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更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办报备,并做好过渡交接及传帮带工作;要通过以会代训、以学促干、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责任单位:市创投公司,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各组团办)
(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情况或政务新媒体排名结果,要按程序事先与市政府办沟通,并报区管委会负责同志批准。着力完善考核体系,健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体系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畴,加大日常考核比重,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凝聚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