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市创投公司:
为全面掌握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赣府厅明〔2020〕95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核查的通知》(宜府办函〔2020〕14号)文件要求,对各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市创投公司
二、核查内容
重点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各项核查内容查缺补漏,于2021年1月7日前将应公开未公开的指标内容报送至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上传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将上传页面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管委会办张萍处;
2.请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根据《政务公开日常核查具体指标》要求,于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优化、升级等工作。
3.在核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萍;电话:0795-3668066)。
附件:政务公开核查具体指标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政务公开核查具体指标
序号 | 指标 | 核查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1.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区本级、街道全覆盖); 2. 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展示; 3. 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 | 管委会办、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 | 2021年1月10日前 |
2 | 规范性文件公开 | 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提升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 | 2021年1月7日前 |
3 |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 1. 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机制; 3.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的集中清理整治; 4.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更新情况; 5.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应设置互动回应功能; 6. 编制本单位《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7. 在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 8.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9. 建立健全账号密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10.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本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且链接有效。 |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会同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4 | 推进全面公开 | 1.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是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反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 2. 《信息公开条例》网上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情况。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 | 2021年1月7日前 |
5 | 事项清单 | 1.对本单位不同事项清单进行集中分类展示,包括权责清单、收费清单、中介清单等; 2.梳理公布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包括教育、医疗、住户、社保、民政、扶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 | 行政审批局、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建设局等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6 | 机构职能信息 | 1. 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 组织编写本地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2021年1月7日前 |
7 | 执法监管信息 | 1. 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公众端)”和“信用中国(江西)”等平台规范发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3.持续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 |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经发和科创局、管委会办、财政局 | 2021年1月7日前 |
8 | 办事信息 | 加强“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 | 行政审批局会同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9 | “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 | 1. 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2. 强化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六稳”政策解读和培训; 3.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渠道,增强解读实际效果; 4.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 5.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 6.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经发和科创局(建设局)、财政局、招商服务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金园街道等责任单位 | 2021年2月10日前 |
10 | 政策文件发布、解读 | 1.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并对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 2.解读形式以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如H5制作、到基层解读等; 3.解读材料中提供原政策文件网址链接。 | 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 | 2021年1月7日前 |
11 | 民生保障信息 | 1.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 2. 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 3. 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 4. 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监分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12 | 疫情信息发布 | 1.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 2.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方位解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政策部署和本地重要工作举措,以及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2021年2月10日前 |
13 |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 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14 | 重大项目建设 | 1.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信息; 2.重大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设计变更信息; 3. 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信息。 | 建设局、创投公司、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 2021年1月7日前 |
15 | 财政信息 | 1.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2. 政府采购信息等。 | 财政局 | 2021年1月7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