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市创投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各组团办公室,金园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部署今年重点工作,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2021年6月7日
2021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今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公文发布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对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网站信息,要进行及时清理、更新和完善。要清理全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的专栏集中公开。要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承办的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正式公文,须填写《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附件2),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台账,按要求报送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在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统一公开。(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各单位要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并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信息处理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解读回应互动能力
(一)把握政策解读标准。经发和科创局、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园区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的发布解读工作,并归集整理辖区历史规划、计划等。各单位要持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惠普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进行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制度。(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各单位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各单位报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时一并填写解读事项(附件2),政策解读材料要有针对性地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优化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设置,着重展示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年内全区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30%。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专项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重要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通过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宜春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率。(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三)优化回应互动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开发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宜春经开区微信公众号询问渠道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力争简易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责任单位:管委会办、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执行《宜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并发布本年度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目录内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定涉企政策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外,还要利用好网站互动交流栏目、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等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有关责任单位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得少于1次,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办事处)
四、深化政务公开“两化”建设
(一)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责任单位:管委会办、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
(二)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活动,加强政务公开与金园街道、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管委会办要强化统筹指导,制定通用标准目录模板指导金园街道、各社区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财政局、金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供电中心、供水客服中心、生环分局等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标准和公开目录,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责任单位:管委会办、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供电中心、供水客服中心、生环分局、金园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大新冠核酸检测机构点位、新冠疫苗接种政策等信息的主动推送力度,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优化辖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场所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公开便利化水平,方便民众日常就医。全面公开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金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细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规范完善各类民生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网”“信用江西”、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优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抽检信息栏目分类,探索抽检数据在新媒体平台以图表、动画等形式发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督。〔责任单位:市监分局、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
(三)细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生环分局、金园街道等有关单位)
(四)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管委会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布政府债务、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乡镇和社会延伸。(责任单位:财政局、金园街道办事处)
(五)细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经发和科创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创投公司)
六、强化平台建设工作保障
(一)提升网上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宜春经开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数据开放等功能均衡、融合发展。优化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严格落实网站主管主办单位责任,深入推进我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加大微信公众号对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可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政民互动平台搭建、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增值服务。
(三)加强工作保障监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和《宜春经开区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责任分解表》(附件1),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细化本单位全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要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全区领导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依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并约谈相关领导,并将约谈结果向纪检监察工委、党群工作部、绩效办备案,督促工作整改提升。管委会办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独立公正评价,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评价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全区绩效考核。
附件:1.宜春经开区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责任分解表
2.宜春经开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挂网任务表
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
附件1
宜春经开区法定主动公开专栏责任分解表
序号 |
信息内容 |
所属 栏目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更新 频率 |
1 |
发布规范性文件 |
决策公开-政策文件 |
承办公文的单位 |
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
即时 |
2 |
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信息 |
决策公开-政策文件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定期清理 |
一年一次 |
3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决策公开-重大决策 |
承办公文的单位 |
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前公开 |
即时 |
4 |
意见反馈 |
决策公开-重大决策 |
承办公文的单位 |
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
即时 |
5 |
决策制度目录 |
决策公开-重大决策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 |
重大决策事项的目录 |
一年一次 |
6 |
会议开放 |
决策公开 |
管委会办 |
更新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及全区性大型会议信息 |
即时 |
7 |
决策部署落实 |
执行公开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各组团办公室、金园街道 |
各单位发布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 |
一月一次 |
8 |
重大决策跟踪 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
执行公开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 |
政策文件承办单位在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后的半年内,要将该政策文件的执行效果、社会反馈等情况挂网 |
即时 |
9 |
规划 |
执行公开-规划计划 |
经发和科创局、自然资源局 |
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 |
即时 |
10 |
计划 |
执行公开-规划计划 |
区直及驻区各单位,金园街道 |
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等 |
即时 |
11 |
领导信息 |
管理公开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区领导出现变动及时更新 |
即时 |
12 |
机构设置 |
管理公开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机构设置出现变动及时更新 |
即时 |
13 |
财政信息 |
管理公开 |
财政局、 金园街道 |
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等。同时,财政局指导金园街道、各社区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 |
财政预决算一年一次,其他内容即时更新。 |
14 |
考录招聘 |
管理公开-人事信息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各单位招聘、录用信息 |
即时 |
15 |
人事任免 |
管理公开-人事信息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区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信息 |
即时 |
16 |
应急管理 |
管理公开 |
应急管理局 |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安全常识等 |
一月一次 |
17 |
权责清单 |
服务公开 |
有行政权力的 单位 |
有行政权力的单位要及时认领上级赋权的清单,将权责清单及时挂网,并将动态调整情况一并挂网 |
一年一次,有变化即时更新 |
18 |
公共服务与 中介服务清单 |
服务公开 |
行政审批局 |
已有平台的可做链接 |
即时 |
19 |
市场准入清单 |
服务公开 |
行政审批局 |
已有平台的可做链接 |
即时 |
20 |
行政事业性 收费清单 |
服务公开 |
行政审批局 |
已有平台的可做链接 |
即时 |
21 |
行政处罚/强制 |
服务公开-双公示 |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会同有行政执法权力的单位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据、流程图,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强制情况 |
一季度 一次 |
22 |
行政许可 |
服务公开-双公示 |
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目录、行政许可办理信息 |
一季度 一次 |
23 |
“一件事” “一链办” |
服务公开 |
行政审批局 |
已有平台的可做链接 |
即时 |
24 |
审计公开 |
结果公开 |
审计局 |
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报告、审计通报、工作动态等 |
即时 |
25 |
人大政协 提案办理 |
结果公开 |
党工委办 管委会办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回复情况 |
一年一次 |
26 |
回应关切 |
结果公开 |
管委会办、 行政审批局等 有关单位 |
12345热线办件回复情况、12345热线简报等 |
一个月 一次 |
27 |
防范化解 重大风险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 |
财政局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动态信息 |
一季度 一次 |
28 |
脱贫攻坚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 |
金园街道 |
脱贫攻坚政策、推进情况;河湖林长制落实情况等 |
一季度 一次 |
29 |
污染防治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大攻坚战 |
生环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
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环境执法检查等工作动态信息 |
一个月 一次 |
30 |
公共资源交易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 |
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创投公司等有关单位 |
房建及市政工程公示等信息 |
一季度 一次 |
31 |
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 |
自然资源局 |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的我区数据转发至我区官网 |
一季度 一次 |
32 |
政府采购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 |
财政局 |
政府采购公示信息 |
一季度 一次 |
33 |
教育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机关党委 (党群工作部) |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信息,开学信息、学区信息、录用信息等 |
半年一次 |
34 |
福利救助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金园街道 |
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高领补贴发放情况等 |
一季度 一次 |
35 |
基本医疗卫生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金园街道会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疗机构简介、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
即时 |
36 |
户政服务、 治安管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公安分局 |
诈骗案件预警信息提示、酒驾信息曝光、户政办理流程等 |
一季度 一次 |
37 |
减税降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税务局 |
优惠政策汇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 |
一季度 一次 |
38 |
疫情防控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 |
疫情防控办 |
我区接种疫苗信息、疫情最新情况、疫情政策解读、疫情公告、工作动态等 |
一个月 一次 |
39 |
安全生产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 |
应急管理局 |
隐患管理、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事故通报、监管执法、黑名单管理、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工作动态等 |
一个月 一次 |
40 |
房地产监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 |
住建局 |
商品房预售、房地产调控等信息。根据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我区数据转发至我区官网 |
一季度 一次 |
41 |
食品药品安全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 |
市监分局 |
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情况通报等 |
一季度 一次 |
42 |
科技管理和项目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 |
科技分局 |
工作动态、组织申报通知、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公告、申报指南等 |
一个月 一次 |
43 |
重大项目建设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经发和科创局、住建局、创投公司、行政审批局 |
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批准信息,项目施工信息,竣工备案验收表等 |
一个月 一次 |
44 |
征收土地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 |
自然资源局 |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的我区数据转发至我区官网 |
一季度 一次 |
附件2
宜春经开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挂网任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月度任务数(条) |
年度总任务数(条) |
1 |
党工委办管委会办 |
5 |
60 |
2 |
机关党委(党群工作部) |
5 |
60 |
3 |
招商服务局 |
5 |
60 |
4 |
经发和劳保局 |
5 |
60 |
5 |
行政审批局 |
5 |
60 |
6 |
住建局 |
5 |
60 |
7 |
财政局 |
2 |
24 |
8 |
金园街道办事处 |
2 |
24 |
9 |
科技分局 |
2 |
24 |
10 |
应急管理局 |
1 |
12 |
11 |
自然资源局 |
1 |
12 |
12 |
审计局 |
1 |
12 |
13 |
客商服务中心 |
1 |
12 |
14 |
市创投公司 |
1 |
12 |
15 |
公安分局 |
1 |
12 |
16 |
消防救援大队 |
1 |
12 |
17 |
交警四大队 |
1 |
12 |
18 |
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
1 |
12 |
19 |
税务局 |
1 |
12 |
20 |
市监分局 |
1 |
12 |
21 |
生态环境分局 |
1 |
12 |
22 |
供电中心 |
1 |
12 |
23 |
供水客服中心 |
1 |
12 |
24 |
法庭 |
1 |
12 |
25 |
驻厦办 |
1 |
12 |
26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12 |
附件3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发布意见单
公文标题 |
|
起草单位 |
|
发文单位 |
□管委会发文 □管委会办公室发文 □部门发文 |
公文属性 |
□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 (是否是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 □一般文件 |
意见征询 |
□开展意见征询 : □向部门征询 向社会征询 征集意见及采纳反馈情况链接网址: □未开展意见征询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理由 □不予公开 理由 |
发布方式 |
□全文发布 □删减后发布 删减内容 删减理由 |
政策解读 |
□有(材料附后),具体形式 □无 (备注:解读须包含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要素) |
起草单位 领导审批 |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解读: 2021年宜春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